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当债权人找上门,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却声称已经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银行在保证合同之外 与连带责任保证人的配偶 签订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的现象屡见不鲜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配偶 与债权人签订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则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性质 是连带责任保证还是债务加入 请看下面这则案例
绿水公司(化名)以青山公司(化名)未支付合同款为由,起诉青山公司要求支付合同款及逾期利息。一审法院以双方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为由驳回绿水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绿水公司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近期,北京一中院审结该起买卖合同纠纷,依法改判支持绿水公司诉讼请求。
长沙一男子晚上骑车 送新来的女同事小张回家, 但小张却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性骚扰, 突然跳车导致摔伤, 责任该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