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如提出执行异议,也应予审查,审查重点为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完毕。应贯彻能动司法及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结合被执行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对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履行进行综合审查。
最高法:生效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不能被认定为“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年满71周岁的老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除了医疗费外,其产生的误工费能获得赔偿吗?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纠纷。
亲人去世后,因抚恤金分割问题,老人与儿媳、孙女闹上法庭,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又该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