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知道“担保”有风险,却不知“担保”也会“过期”。“担保”的“保质期”叫“保证期间”,近期,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签完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发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并支付了首付款且现该房产开发项目尚未竣工,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补偿首付款,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关键词 刑事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虚假证明文件 出售“环评文件资质页” 主观故意 情节严重
根据原告(债权人)提供的手机录音内容证明,原告与被告(债务人)就双方借款清偿问题商谈时,曾向被告的手机拨打电话,即使接电话的人并非被告本人,但亦足以证明原告主张债权的事实,据此应认定案涉借款诉讼时效于此时中断并应从次日起重新起算,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